合伙开店一方不想开了可以拿回投入的钱吗?
作者:企财通 | 发布时间:2022-05-10合伙开店是很常见的经营模式,不过在开店期间有人因某个原因想退出,那么这种情况下,需要退回开店投入的钱吗?
1、如果在没有违约情形下,可以考虑退伙方式拿回投资款。如果合伙协议有约定退伙的,按照书面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原则上是准许的,具体能退多少钱,需要进行财产清算,比如开店的时间、投入的成本等等。
2、如果给其他合伙人造成了损失,是需要赔偿损失的。
3、如果合伙期间双方有期限约定的话,就不能随意退伙。
4、如果退伙时有负债的,也需要退伙人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二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